南航苏州附中拔尖人才培养及考核方案
为激励教师扎根一线,加大名优教师培养力度,潜心立德树人,进一步培育一批实绩突出、国家、省、市、区知名的教育教学名师,建设苏州教育人才高地,根据《姑苏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21〕34 号)精神,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培养思路,以“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培养目标,遵循名优教师成长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适合时代潮流的名优教师队伍,促进学校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整体水平,拔尖分层培养,特制定学校名优教师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培养,使各级名优教师培养对象在教育理念、教学理论、课堂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育教学业绩等方面达到更高层次的目标要求,成为能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发挥示范作用的创新型教师,争取建成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素养和创新精神,适应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优秀创新团队。
(二)具体目标
1.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要求,对青年教师进行三年、五年、八年培养区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五年内培养,成长为大市学科带头人;名特优教师十年培养工程。
2.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人均每年至少一篇论文(案例、教学设计等)省级发表或获得市一、二等奖及以上;区级及以上课题立项或核心参与。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名优教师培养领导小组。
组 长:王剑
副组长:江晓峰、卜祥玉、黄燕、潘刚、殷莲子
成 员:吴玲秀、王玮、徐军、陆建红、时光
三.培养措施
1.学校为骨干教师创造各种学习、进修、研究和实践的条件,为其成长搭建平台。
(1)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对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推荐外出学习,鼓励教师继续提高学历层次。
(2)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校外各级教改及教科研活动,对成绩显著者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或奖励。
(3)学校尽可能多的开展一些教改、教科研、优质课竞赛等活动,为教师施展才华提供舞台。
(4)定期组织教师到其他兄弟学校进行教育考察,学习先进的教育经验。
(5)继续办校刊《唯真》,为名优教师展示创设平台。
(6)营造培养名师的社会环境,在学校网站进行宣传,如有特别优秀的校级名师科研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先进事迹的报道,以提高我校名师的知名度。
2.把校本研修作为骨干教师培养的主要形式,充分利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按照“研培结合,以研促培”的工作思路开展培训活动。
(1)建立教研组“月主题研修”制度,要求每月开展形式灵活的教研活动(不拘泥于“上课——评课”式教研活动)。
(2)通过举办讲座,上研究课、观摩课,开展竞赛、专题活动及常规教研活动,采取“实践反思”、“同伴互助”、“压担子、搭台子、结对子”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开展培训工作。
(3)每学期举行一次(及以上)骨干(名优)教师课堂教学“展示”活动;每学年进行一届“湖畔书院教学能力大比武”活动。
(4)开展行政领导、骨干教师教师“师徒结对”活动,努力发挥优秀骨干(名优)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互相听课、评课,在教育教学等方面深入地进行研究、切磋,使师傅与徒弟共同成长、协调发展。
四.组织管理及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规划协调。学校成立“名师培养”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落实名师培养工作。
2.学校各个教研组是实施“名师培养” 工程的主阵地,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使学校的名师培养工作顺利开展。
3.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学校设立名师培养专项资金,保障名师培养工程的顺利实施。
4.学校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5.建立学校名优教师积分机制,通过积分积极向县级及以上申报名优教师。
6.学校建立有效的激励办法。每学年组织开展优秀课堂教学、优秀论文和优秀教学案例等的评比和推荐工作,鼓励教师经常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案例、反思等,并进行奖励。把教育、教学成果作为推荐名优教师、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对各名优教师在学校宣传栏展出。
名优教师培养及考核
一、考核培养对象:在职在岗的专业人员(已获得一定级别的骨干称号)。
培养教育名家的须为 53周岁以下;教育领军人才须为48周岁以下;青年拔尖人才的须为43周岁以下。引进的教育人才须在苏州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二、资格条件
培养对象须具备《姑苏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对业绩特别突出、事迹特别感人、贡献特别显著、师生特别公认的教师,可作为特别推荐人选培养。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基础条件的人员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学校进行考核及培养。
(二)民意测评
组织对申报对象进行一定阶段的民意测评。民意测评在所在单位进行,参加人数一般不少于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 60%。
(三)定期培养
定期组织校内专家(可外聘)开展材料评审工作,对青年拔尖人才,进行课堂教学评估。统一组织专题会议,对于教育名家,需围绕自己的教育思想开设专题会议;对于教育领军人才,以问题为导向,结合个人教育教学专长,阐述教育教学实践思考与对策;对于青年拔尖人才的,阐述个人发展规划。
附件:培养对象基本资格和条件
一、教育名家
教育名家分学科类和管理类两类,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0 年(或担任校长满 10 年),拥有崇高教育理想和抱负,具有深厚教育教学(管理)功底和卓越的教科研能力,取得十分显著的业绩,形成特色鲜明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理论,在市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申报对象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被认定为江苏省特级教师、苏州市教育领军人才、苏州市名校长(特级校长)及以上。
2.教学工作量饱满,教育教学或办学业绩突出,得到学生、教师、家长、社会高度认同,满意度在 90%以上,近 5 年年度考核合格,其中至少有 1 次优秀。
3.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引领和指导团队方面作出显著贡献,或主动参与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建设且实绩突出。
4.获得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或主持 1 项省级规划、教研、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并结题。有反映其教育教学思想的改革实验项目,并出版学术(管理)专著,学术价值和推广价值得到认可,或主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申报管理类人才,须为正职校长,在符合以上 1 至 3 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培养青年教师、加强科学管理、引进人才等方面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被同类学校推崇,具有一定美誉度。
2.任校长前,被认定为所任教学科的优秀骨干教师,并为同行公认。
3.担任校长后,仍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每周课时数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数的 1/3,或每学年听课在 40 节以上。
二、领军人才
领军人才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 15 年,具有较深厚的教育教学功底或较强教科研能力,取得良好业绩,形成一定教学特色和教学风格,在学科教学、课题研究、青年教师培养或教育教学管理中发挥一定示范作用。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同时被认定为苏州市名教师、名校长、青年拔尖人才及以上。
2.教学工作量饱满,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得到学生、家长、社会高度认同,满意度在 90%以上,近 5 年年度考核合格,其中至少有 1 次优秀。
3.发挥学科示范作用,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作出显著贡献,或主动参与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建设,实绩突出。近 5 年,开设至少 5 次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
4.学术水平高,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省级规划、教研、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并结题。近 5 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发表反映自己教育教学思想或教学(教育管理)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至少 3 篇(教育教学研究人员至少 5 篇),其中至少有 2 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三、青年拔尖人才
青年拔尖人才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 10 年,具有扎实教育教学功底,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科水平,为学科发展和学校(单位)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具体条件如下:
1.被认定为苏州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
2.教学工作量饱满,教育教学业绩较好,得到学生、同事的认同,满意度在 90%以上,近 5 年年度考核合格,其中至少有1 次优秀或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荣誉。
3.教学功底扎实,在基本功、优质课等教学评比中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近 5 年,开设至少 3 节县级及以上(其中至少 1 节市级)公开课并获得好评,教育教学研究人员承担至少5 次县级及以上公开课、专题讲座并获得好评(其中至少 2 节市级)。
4.教科研能力强,近 5 年,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至少 3 篇(教育教学研究人员至少 5篇),其中至少有 1 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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