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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南航苏州附中拔尖人才培养及考核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06 13:19: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激励教师扎根一线,加大名优教师培养力度,潜心立德树人,进一步培育一批实绩突出、国家、省、市、区知名的教育教学名师,建设苏州教育人才高地,根据《姑苏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21〕34 号)精神,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培养思路,以“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培养目标,遵循名优教师成长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适合时代潮流的名优教师队伍,促进学校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整体水平,拔尖分层培养,特制定学校名优教师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培养,使各级名优教师培养对象在教育理念、教学理论、课堂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育教学业绩等方面达到更高层次的目标要求,成为能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发挥示范作用的创新型教师争取建成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素养和创新精神,适应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优秀创新团队

(二)具体目标

1.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要求,对青年教师进行三年、五年、八年培养区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五年内培养,成长为大市学科带头人;名特优教师十年培养工程。

2.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人均每年至少一篇论文(案例、教学设计等)省级发表或获得市一、二等奖及以上;区级及以上课题立项或核心参与。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名优教师培养领导小组。

组  长:王剑

副组长:江晓峰、卜祥玉、黄燕、潘刚、殷莲子

成 员:吴玲秀、王玮、徐军、陆建红、时光

三.培养措施

1.学校为骨干教师创造各种学习、进修、研究和实践的条件,为其成长搭建平台。

(1)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对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推荐外出学习,鼓励教师继续提高学历层次。

(2)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校外各级教改及教科研活动,对成绩显著者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或奖励。

(3)学校尽可能多的开展一些教改、教科研、优质课竞赛等活动,为教师施展才华提供舞台。

(4)定期组织教师到其他兄弟学校进行教育考察,学习先进的教育经验。

(5)继续办校刊《唯真》,为名优教师展示创设平台。

(6)营造培养名师的社会环境,在学校网站进行宣传,如有特别优秀的校级名师科研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先进事迹的报道,以提高我校名师的知名度。

2把校本研修作为骨干教师培养的主要形式,充分利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按照研培结合,以研促培的工作思路开展培训活动。

(1)建立教研组“月主题研修”制度,要求每月开展形式灵活的教研活动(不拘泥于“上课——评课”式教研活动)。

(2)通过举办讲座,上研究课、观摩课,开展竞赛、专题活动及常规教研活动,采取实践反思”、“同伴互助”、“压担子、搭台子、结对子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开展培训工作。

 (3)每学期举行一次(及以上)骨干(名优)教师课堂教学展示活动;每学年进行一届“湖畔书院教学能力大比武”活动。

(4)开展行政领导、骨干教师教师“师徒结对”活动,努力发挥优秀骨干(名优)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互相听课、评课,在教育教学等方面深入地进行研究、切磋,使师傅与徒弟共同成长、协调发展

四.组织管理及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规划协调。学校成立“名师培养”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落实名师培养工作。

2.学校各个教研组是实施“名师培养” 工程的主阵地,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使学校的名师培养工作顺利开展。

3.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学校设立名师培养专项资金,保障名师培养工程的顺利实施。

4.学校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5.建立学校名优教师积分机制,通过积分积极向县级及以上申报名优教师。

6.学校建立有效的激励办法。每学年组织开展优秀课堂教学、优秀论文和优秀教学案例等的评比和推荐工作,鼓励教师经常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案例、反思等,并进行奖励。把教育、教学成果作为推荐名优教师、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对各名优教师在学校宣传栏展出。

 

名优教师培养及考核

一、考核培养对象:在职在岗的专业人员(已获得一定级别的骨干称号)。

培养教育名家的须为 53周岁以下;教育领军人才须为48周岁以下;青年拔尖人才的须为43周岁以下。引进的教育人才须在苏州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二、资格条件

培养对象须具备《姑苏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对业绩特别突出、事迹特别感人、贡献特别显著、师生特别公认的教师,可作为特别推荐人选培养。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基础条件的人员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学校进行考核及培养。

(二)民意测评

组织对申报对象进行一定阶段的民意测评。民意测评在所在单位进行,参加人数一般不少于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 60%。

(三)定期培养

定期组织校内专家(可外聘)开展材料评审工作,对青年拔尖人才,进行课堂教学评估。统一组织专题会议,对于教育名家,需围绕自己的教育思想开设专题会议;对于教育领军人才,以问题为导向,结合个人教育教学专长,阐述教育教学实践思考与对策;对于青年拔尖人才的,阐述个人发展规划。

 

附件:培养对象基本资格和条件

一、教育名家

教育名家分学科类和管理类两类,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0 年(或担任校长满 10 年),拥有崇高教育理想和抱负,具有深厚教育教学(管理)功底和卓越的教科研能力,取得十分显著的业绩,形成特色鲜明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理论,在市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申报对象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被认定为江苏省特级教师、苏州市教育领军人才、苏州市名校长(特级校长)及以上。

2.教学工作量饱满,教育教学或办学业绩突出,得到学生、教师、家长、社会高度认同,满意度在 90%以上,近 5 年年度考核合格,其中至少有 1 次优秀。

3.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引领和指导团队方面作出显著贡献,或主动参与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建设且实绩突出。

4.获得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或主持 1 项省级规划、教研、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并结题。有反映其教育教学思想的改革实验项目,并出版学术(管理)专著,学术价值和推广价值得到认可,或主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申报管理类人才,须为正职校长,在符合以上 1 至 3 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培养青年教师、加强科学管理、引进人才等方面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被同类学校推崇,具有一定美誉度。

2.任校长前,被认定为所任教学科的优秀骨干教师,并为同行公认。

3.担任校长后,仍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每周课时数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数的 1/3,或每学年听课在 40 节以上。

二、领军人才

领军人才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 15 年,具有较深厚的教育教学功底或较强教科研能力,取得良好业绩,形成一定教学特色和教学风格,在学科教学、课题研究、青年教师培养或教育教学管理中发挥一定示范作用。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同时被认定为苏州市名教师、名校长、青年拔尖人才及以上。

2.教学工作量饱满,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得到学生、家长、社会高度认同,满意度在 90%以上,近 5 年年度考核合格,其中至少有 1 次优秀。

3.发挥学科示范作用,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作出显著贡献,或主动参与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建设,实绩突出。近 5 年,开设至少 5 次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

4.学术水平高,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省级规划、教研、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并结题。近 5 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发表反映自己教育教学思想或教学(教育管理)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至少 3 篇(教育教学研究人员至少 5 篇),其中至少有 2 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三、青年拔尖人才

青年拔尖人才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 10 年,具有扎实教育教学功底,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科水平,为学科发展和学校(单位)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具体条件如下:

1.被认定为苏州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

2.教学工作量饱满,教育教学业绩较好,得到学生、同事的认同,满意度在 90%以上,近 5 年年度考核合格,其中至少有1 次优秀或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荣誉。

3.教学功底扎实,在基本功、优质课等教学评比中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近 5 年,开设至少 3 节县级及以上(其中至少 1 节市级)公开课并获得好评,教育教学研究人员承担至少5 次县级及以上公开课、专题讲座并获得好评(其中至少 2 节市级)。

4.教科研能力强,近 5 年,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至少 3 篇(教育教学研究人员至少 5篇),其中至少有 1 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

2020年9月1日

终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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