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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教师继续教育验证的几点说明

来源:苏州市工业园区第二高级中学 发布时间:2019-03-26 21:55:5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 2013 年教师继续教育验证的几点说明

今年开始的继续教育验证工作有较大变动,请各位教师认真研读此说明,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且与本人的职称评定息息相关!

1、2013年继续采用手工验证,2014年开始采用手工+网上信息化验证,逐年过渡至2017年完全实行网上验证。

2、今年填写的时限为2012.9—2013.12,总课时数不少于136,其中2013年度不少于100课时(2013年起按自然年度统计),校本培训不少于50课时;新任教师(如杨成靖、芦淳)不少于180课时。

3、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包括:

㈠ 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

㈡ 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㈢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㈣ 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交流;

㈤ 单位组织的业务学习(校本研修)和有考核的自学;

㈥ 接受现代远程教育;

㈦发表专著、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教学成果获奖、教学技术发明获奖,为县级以上教师培训授课、开公开课或示范课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等教学竞赛获奖;

㈧ 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4、课时认定具体标准见校园网 苏教人师〔2013〕15号《关于下发《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5、请大家尽快来师发处领取本人的继续教育证书,于1月10前准时上交。

6、同时请大家按照本人继续教育证书上的实际课时数填写好《教师2009—2013年逐年专业培训、校本培训数记载表》(校园网下载),然后通过RTX发黄燕处(署上大名),于1月10前同时上报。

填表特别说明 :教育局统计的此表中2011.9—2012.12课时数不少于108,2013.1—2013.12课时数不少于100。(注意与证书上填写的时限不完全一致)

7、不清楚之处请咨询师发处。

 

附件一:《教师2009—2013年逐年专业培训、校本培训数记载表》

附件二: 苏教人师〔2013〕15号关于下发《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师发处   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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