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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南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毕业生档案转接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06 10:44:21 浏览次数: 【字体: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毕业生档案转接制度

 

一、毕业规定:

普通高中学制3年,学生修完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三类课程,参加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成绩合格(含学校组织的补考),并达到以下标准的,准予毕业:

  (一)总学分不少于144,其中必修学分88(包括综合实践活动8个学分、劳动6个学分),选择性必修学分不少于42,选修学分不少于14;

  (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三)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要求。

  国家对普通高中学业认定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

  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学生修业期满,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符合要求,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含学校组织的补考)且成绩合格,其他科目由学校根据本校国际课程班的课程方案进行考核,达到要求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加注“国际课程班”,证书编号“GJ”)。

  第二十七条(结业和肄业)  对照上述毕业标准,有一项不达标的,应当认定为结业。退学学生(不含开除学籍者)和其他未完成学业终止学习的学生,应当认定为肄业。

  第二十八条(证书发放)  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的发放时间为7月底之前。

  学校编制毕(结、肄)业生花名册,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填写毕(结、肄)业证书。各类证书均须由校长签章,并加盖学校公章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证书审验章。学校应当将学生毕(结、肄)业情况记入学生档案,永久保存。

  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外国籍学生未完成全部学业者,学校可出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二十九条(证书遗失补办)各类证书遗失不予补发。经学生申请,可由毕(结、肄)业学校开具毕(结、肄)业证明,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后生效。学历证明原则上只补发一次。

 

二、毕业档案转接

(一)团组织关系的转接

1、纸质档案转接工作

毕业学生团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到学校团委办理组织关系纸质材料转接。

2、“智慧团建”系统转接操作

新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及时对接所在学校团组织,由所在学校团组织或者本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入申请,石化一中团委将根据申请及时审批,完成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具体要求和操作参见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智慧团建”系统 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

 

(二)学籍档案的转接

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扎口管理学籍档案。纸质档案袋学生进入大学后交大学先关部门保管,未录取大学的或出国的有学校暂为保管。

学生电子档案由省市招办根据学生录取学校统一转接。

1.每年在毕业生离校前一周前,需将所有毕业生的档案即学籍卡封口后按班级移交给班主任。

2.档案移交时,班主任必须对档案的数量和名单对照名册逐一清点、核对,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签收;

3.班主任负责毕业生档案的接收和传递。若出现档案材料的漏装、误装等情况,由教务处负责处理。

4.学生毕业后,在规定的时间领取签字本人档案及毕业证书。档案袋封口加盖学校公章,自行撕毁后该档案无效。

三、档案管理要求

1、无关人员不得随便接触任何档案材料;

2、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毕业生档案带到公共场合和翻阅档案;

3、档案封口后不可拆阅。

4、应届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1、毕业生接到高校入学通知后按时到班主任出领取毕业证及办理提档手续。

5、中途出国学生的档案留存在学校。

 

终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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